0934-8883099
18993498816
Company news
新闻资讯
优秀员工评选及奖励制度
2022-04-19 18:26:00    442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激励员工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勇于担当的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奖项的分类及产生
1、先进工作者——公司根据各项目部、各部门的人员数量及工作属性。由各部门考核、民主评选、会议审议产生。
2、年终奖——根据各项目部、各部门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综合考核的得分名次以及会议审议产生。
3、特别奖——在公司范围内某一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社会活动过程中的突出奉献。由公司提名、部门推荐、公司会议审定产生。
第二条 评选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参评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按自然月份计算、含一年)以上。
2、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在85以上。
3、在全年工作中无较大失误、表现突出、业绩显著、持之以恒、默默奉献者。
4、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a、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或判刑者。
b、参与各种邪教组织者。
c、参与吸毒贩毒者。
d、在公司及施工现场内打麻将参与玩赌者。
e、管理失职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f、对自己工作不能尽职尽责者。
第三条 各项奖励金额标准
先进工作者奖——10000元。
年终奖——根据各部门年终奖金额计算出参加考核所有人员总分与总金额的比值,再乘以个人得分。
特别奖——视受奖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定。
第四条 考核成绩的使用范围
    1、年度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可参与先进个人评选。
    2、季度考核成绩低于70分时谈话警告。
    3、半年考核成绩低于65分时取消年终奖。
    4、季度考核成绩低于60分时立即辞退。 

返回列表
一键拨号 一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