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车辆既合理使用又更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油料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应熟知交通相关法规。进入公司从业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以便存档。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3、除西峰城区内的各类用车,都必须由驾驶人员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签字、办公室备案。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中的相关内容。
5、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单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6、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不得因私事使用车辆。
7、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停放、车速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防止罚款,因不遵守相关规定,从而造成的罚款均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8、因驾驶人员个人行为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未经公司派遣驾驶人员私自因人情出差或办与公司无关事宜造成的各种事故均由驾驶人员本人全权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驾驶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时,须填写《庆阳荣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离职审批单》,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方可离职。
10、车辆驾驶人员因工作需要相互调换(或归还)车辆时,必须经公司办公室同意后,双方驾驶人员必须对车辆的相关手续、外观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定无异议后双方实施交接,若不履行交验手续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当时驾驶人员承担。
11、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划分事故责任。
12、驾驶人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协同公司车辆负责人进行车辆维修,修理费用先由驾驶人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13、公司驾驶员报销车辆维修、保养及差旅费时,必须将《车辆维修申请单》、《公务车辆使用派遣单》一并报公司财务室备查。
三、车辆用油管理
1、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门协助配合监控管理,油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3、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实行油卡加油;因特殊情况赴各县及省内外的车辆可用现金加油,以上两种加油形式均实行签字登记并实行单车核算。
4、公司油料购置、油卡办理、车辆加油等均由办公室负责,财务监督实施。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审核
1、由公司指派人员会同驾驶人员共同考察有资质的维修厂家,原则上使用4S店维修。
2、车辆驾驶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将维修资料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
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及时检查发现故障。确需维修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驾驶人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5、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公司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
6、新车在规定的公里内都有一次维修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